1月23日,我市举行烟花爆竹禁售禁燃新闻发布会。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市供销社、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六家单位分别就我市已确定的烟花爆竹禁售禁燃范围及禁放禁售工作措施、违反规定应承担哪些相关法律责任等相关问题进行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