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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通知
台前县档案局关于加强汛期档案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档案局  更新时间:2015-6-23

台前县档案局

关于加强汛期档案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汛期即将来临,全县各机关档案室一定要提高警惕,认真做好防汛准备工作,确保档案绝对安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档案安全工作。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积极行动起来,认真做好汛期档案防潮、防火、防虫蛀、防雷击等安全防范工作,时刻保持高度警惕,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做到早部署、早落实,确保档案万无一失。

  二、加强对档案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成立档案防汛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抽调骨干力量组成档案安全抢险救急队伍,认真落实档案安全责任制,制定和完善汛期档案安全管理应急方案,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时刻关注天气变化,保持通讯畅通,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确保档案安全渡汛。

  三、坚持“安全第一,防范为主”的原则。各单位要对档案库房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检查,发现有可能造成档案安全的隐患,要迅速整改,及时堵塞工作漏洞。各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责,加强对本部门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的档案安全工作的督促检查。

1、认真检查档案库房和档案存放的场所,凡档案存放处地势较低并有可能进水的,要加强监视,密切注意雨情水情,准备好抢救档案需用箱、编织袋等物资,部署好人力,遇危险要及时组织转移抢救档案。

2、地势较高的档案室,要认真检查门、窗、天花板等有可能渗、漏水的地方,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档案受浸受潮。

3、档案资料如遭受水浸水淋等损失的,要及时向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不能擅作处理,以免扩大损失;档案因雨天受潮,要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下进行脱水除湿处理,防止档案虫霉现象发生。

四、加强库房的日常管理工作。汛期要严格库房管理制度,及时做好防护设施的检修工作,坚持每日巡视库房,认真填写库房温湿度测控记录,针对不利环境,适时开启空调、去湿机或排气扇,及时投放防虫药丸等,有效控制库房温湿度,做好汛期档案防潮、防霉工作。

五、坚持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固定值班电话,做好值班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赢得应急处置的主动权。相关单位对灾害事故不得瞒报、漏报,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各单位接通知后,要立即行动,抓好自查,于6月30日前,将自查情况报县档案局办公室。县档案局将组成档案安全执法检查组对各单位汛期档案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措施落实不力、危及档案安全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对造成档案损毁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将依法处理。

 

                        

台前县档案局

         2015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