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乐县档案局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度 归档文件整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河南省档案管理条例》及中办发[2014]15号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2014年度单位文件材料及业务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单位文件及业务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立即行动起来,认真做好2014年度单位归档文件、业务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移交工作,确保归档文件材料、业务档案齐全完整并及时归档上架。各单位要在6月底前完成所有归档文件和业务资料的整理工作,同时各单位档案室按照乐档[2015]2号文件精神务必于2015年10月底前完成本单位2005年前所有永久、长期档案向县国家档案馆移交工作。 二、加强对直属单位、股室业务档案整理工作的指导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档案室要在做好本机关归档文件整理工作的同时,加强对直属单位、股室业务档案整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保证直属单位、股室业务档案整理工作与本机关归档文件整理工作同步完成,并及时移交本单位档案室。 从2015年6月1日起,县档案局将配合县委、县政府督查局不定期对各单位归档整理、移交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不按时归档移交造成单位档案损毁遗失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河南省档案管理条例》、《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依法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南乐县档案局 201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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