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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历史概况
更新时间:2014-10-21

清丰,河南省濮阳市辖县。位于河南省东北边陲,总面积878平方公里。

清丰,古观国之地,西周为顿丘邑,汉置顿丘县,并增置阴安县。唐大历七年,析顿丘、昌乐4乡置县,始有清丰县。在漫长的历史中,清丰县境内政权屡有置废,隶属频有更张,境域数度盈缩,县治几经迁徙。至1949年9月,方有今日清丰县之版图。1983年9月,随着濮阳市的成立,清丰县成为濮阳市辖县至今。

1986年,析王什、固城、柳格3个乡各一部分村,设立马庄桥镇,清丰县下辖2个镇16个乡;1996年,瓦屋头撤乡设镇,清丰县下辖3镇15乡。2000年,清丰县辖城关镇、马庄桥镇、瓦屋头镇和韩村乡、固城乡、王什乡、柳格乡、双庙乡、纸房乡、六塔乡、仙庄乡、巩营乡、马村乡、高堡乡、大流乡、古城乡、阳邵乡、大屯乡,514个村民委员会,3613个村民小组。

一、境域

清丰县位于河南省东北边陲,濮阳市北郊。地理坐标:东经114°47′--115°23′;北纬35°45′--36°05′。东与山东省莘县毗连,南与濮阳市接壤,西邻安阳市内黄县,北靠南乐,西北隔卫河与河北省魏县相望。四方顶端位置是:东起巩营乡东理直村,西至阳邵乡滩上村西1.5公里处,南到六塔乡吉张吴村南1公里,北到阳邵乡潮旺村。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关镇。县城至濮阳市中心16.5公里,至市区界11公里;至内黄县城23公里,至内黄县界13公里;至南乐县城3公里,至南乐县界I4公里;至范县县城41公里,至莘县界25.8公里。西达安阳85公里,西南至郑州231公里,北去北京517公里。106国道、302省道,安(阳)、濮(阳)公路交会于县城。

清丰县版图略呈长方形,东西长约35公里,南北宽约25公里,总面积约878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5.73万公顷,人均耕地1.3l亩。

二、建制沿革

夏(公元前2070年--公元前1600年),有古观国,今清丰县境域属之。

西周(公元前1046年--公元前771年),有顿丘邑,今清丰县境域为其属地。

春秋(公元前770年--公元前476年),顿丘邑初属卫国,后属晋国。

战国(公元前475年--公元前221年),初,顿丘仍属晋国;威烈王二十三年(前403年,被周王室认可),韩、赵、魏三分晋国,顿丘邑属魏国。

秦(公元前221年--公元前206年),秦王政五年(前242年)顿丘邑归秦,属东郡。秦末,刘邦、项羽分割天下,顿丘邑属商王司马印。

西汉(公元前206年--公元25年),初,高祖始置顿丘县(治今清丰县城西南)、畔观县(治今清丰县城南),均属东郡(郡治在今县境固城一带)。武帝元朔五年(前124年),增置阴安县(候国,治所在今县城北20里许),属冀州刺史部魏郡(治邺,今河北省磁县城南)。新朝(王莽,公元9年--23年),改畔观为观治,光武帝刘秀更名为卫,封周后姬常为卫公,国于此;改顿丘为顺丘。后,东汉复顺丘为顿丘。

东汉(25年--184年),顺帝永和五年(140年),顿丘、卫国(治今清丰县城南)仍属东郡;阴安县仍属冀州刺史部魏郡。建安十七年(212年),顿丘县改属魏郡。

三国(220年--265年),魏,黄初二年(221年),割魏郡东部置阳平郡(治馆陶,今河北省馆陶),顿丘县属之。魏元帝景元三年(202年),阴安县仍属冀州刺史部魏郡;顿丘及卫国属冀州阳平郡。

西晋(265年--316年),晋武帝泰始二年(266年),析东郡置顿丘郡(治顿丘,今清丰西南),辖顿丘、阴安等县。晋武帝太康二年(281年),顿丘郡、顿丘县、阴安县及卫国属司州。

北魏(386年--534年),改卫国为卫国县,太平真君3年(422年),省阴安县入卫国县。太平真君六年(445年),繁阳县并入顿丘县。孝文帝太和十八年(494年),顿丘县改属汲郡。太和十九年(445年),复置阴安县;二十一年(497年),顿丘郡、顿丘县、卫国县、阴安县属相州。景明(500年--503年)中,将畿外之余地又置顿丘县,隶顿丘郡。其时两个顿丘县并存。孝昌(525年--527年)中,分汲郡置黎阳郡,汲郡之顿丘县改属黎阳郡。永安元年(528年),析顿丘县之一部入内黄县。

东魏(534年--550年),天平(534年--537年)中,撤黎阳郡之顿丘县,唯存顿丘县。

北齐(550年--577年),撤销阴安县入顿丘县,之后又一并撤销顿丘县、顿丘郡(其地归属不详)。

隋(581年--618年),开皇六年(586年),复置顿丘县(治今清丰县城西南);改卫国县为观城县(治今清丰县城南),均属武阳郡(治贵乡,今河北省大名东北)。后,析顿丘县之一部分入澶渊县。

唐(618年--907年),武德(618年--626年)初,顿丘县属河北道魏州;四年(621年),改属澶州。贞观元年(627年),废澶州,顿丘县还属魏州;十七年(643年),省观城县入昌乐县(治今南乐县城西北,仓额陵北侧)、临黄县(治今范县城南临黄集)。大历七年(772年)复置渡州、观城县,观城县与顿丘县同属澶州。同年,析顿丘、昌乐之4乡置清丰县(治清丰店,今清丰县城西北),属澶州,隶河南道。

五代十国(907年--960年),后晋,天福三年(938年),升澶州为防御州(治顿丘),并将州治及顿丘县治移于夹河(治今濮阳县城南),于州、县旧治置顿丘镇。天福六年(941年),革顿丘镇为德清军。开运二年(945年)三月,徙德清军于陆家店(今古城集,汉代为阴安县治)。

北宋(960年--1127年),庆历四年(1044年),徙清丰治所于陆家店(德清军治),隶属澶州,皇祐元年(1049年),省观城县入濮阳县、清丰县。皇祐四年(1052年)复置观城县,移治于今山东省莘县观城。熙宁元年(1068年),清丰县属河北东路;六年(1073年),撤销顿丘县入清丰县,属澶州。崇宁五年(1106年),澶州改为开德府,清丰县属之。

金(1115年--1234年),天合元年(宋徽宗宣和五年,1123年),开德府复名澶州,清丰县属澶州。皇统(1141年--1149年)初,德清军领清丰县;四年(1144年),改澶州为开州,革去德清军,清丰县属开州。

元(1271年--1368年),属中书省大名路开州。

明(1271年--1368年),洪武(1368年--1398年)初,沿旧,七年(1374年),清丰县改属京师(北直隶)大名府。

清(1644年--1911年),沿旧。

民国2年(1913年)废州府设道,清丰县属直隶省冀南道(道署设大名);民国3年(1914年6月),冀南道改称大名道,清丰县属之。民国17年(1928年),改直隶省为河北省,废冀南道,清丰县属河北省第十四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仍设大名);民国25年(1936年),改属第十七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设濮阳);民国28年(1939年),改属第十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仍设濮阳)。

民国29年(194O年)3月,清丰县国民党政府瓦解,抗日民主政府成立。4月以后,清丰县抗日民主政府归冀鲁豫边区第一专署领导。5月,清丰县分成县东、县西两个行政区。6月,日伪开始盘距县城,建立伪县政府—“清丰县公署”(归伪冀南道领导),抗日民主政府转人乡村游击区。

民国30年(1941年)3月,抗日民主政府划清丰县之西南部和内黄县之东南部置顿丘县。划清丰县之西北部及南乐县之西部、内黄县之东北部置卫河县(含清丰县3个区、南乐县2个区,内黄县1个区),原清丰县之东部仍为清丰县。

民国30年(1941年)7月1日,冀鲁豫区行政主任公署与鲁西区行政主任公署合并,仍称冀鲁豫区行政主任公署。原冀鲁豫行署下辖的一、二、三专署,依次改称冀鲁豫区第五、六、七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清丰、顿丘、卫河属冀鲁豫区第五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民国30年(1941年)8月24日,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对所辖之太行区、太岳区、冀鲁豫区、冀南区4个行政区、22个专员公署进行区划调整,调整后不依地区命名,而依第一、二、三……的顺序命名,并从9月1日实施。自此,冀鲁豫所辖的一至七专署改称为晋鲁豫边区第十六至二十二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清丰、顿丘、卫河属二十专署(由原第五专署改称)。

民国31年(1942年)12月,冀鲁豫区第十六、十九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合并,称十六专署;十七专署建制不变;十八专署划归冀南行署。清丰、顿丘、卫河划归冀南行署第十八专署。

民国33年(1944年)1月27日,冀鲁豫边区政府裁撤十八专署,清丰、顿丘、卫河划归第十七专署。6月15日,第十七专署改为第八专署(机关驻范县),清丰、顿丘、卫河属之。

民国33年(1944年)5月30日,县城光复,伪县政府覆灭。12月,撤顿丘县,其地归原属。清丰县归冀鲁豫边区第二专署领导,卫河县归第六专署领导。

民国34年(1945年)10月,恢复冀鲁豫和冀南两个区,冀鲁豫区将原八专署改为二专署(机关驻范县、甄城一带),清丰属之;原九专署改为四专署(机关驻滑县老庙及濮阳两门一带),卫河属之。

民国35年(1946年)4月30日,撤销卫河县,其地归原属。

民国35年(1946年)6月8日,冀鲁豫行署将所属县区抗日民主政府改为民主政府。11月,再次进行区划调整,成立八专署(机关驻清丰);以清濮公路为界,路东为清丰县,路西成立清西办事处。次年夏,改清西办事处为卫河界。区划调整后,清丰、清西办事处(卫河)属八专署。

民国38年(1949年)8月20日,中央决定撤销冀鲁豫边区,建立平原县。之后,清丰县、卫河县属平原省濮阳专区。是年9月,撤销卫河县,其境域分别并入清丰县、内黄河和南乐县3县。

1952年12月1日,中央决定撤销平原省,清丰县改属河南省濮阳专区。

1954年9月25日,濮阳专区并入安阳专区,清丰县属安阳专区。

1958年3月20日,安阳专区并入新乡专区,清丰县属新乡专区。

1961年12月18日,新乡、安阳两专区分设,清丰县属安阳专区。

1983年9月9日,濮阳市成立。清丰县改属濮阳市至今。

三、行政区划

(一)民国及其以前

明·清时期,全县划分40个里(5家为邻,5邻为里)。40里即:在坊里、关厢里、德化里、陶庄里、屯里、思文里、永丰里、固城里、劝忠里、登善里、游夏(牛下)里、孙固里、归荣里、美俗里、英林里、余庆里、积庆里、善俗里、志节里、山江里、马安里、积善里、永固里、英保里、坊廊里、宜增里、兴和里、仁和里、安乐里、德义里、兴仁里、兴贤里、化显里、固安里、崇孝里、上和里、卫城里、保安里、理直里、留宁里。

民国2年(1913年),全县划分为东、西、南、北、中5个区。

民国29年(1940年)6月,日伪始行“保甲连坐”制,每村(即今村民委员会,简称“村委会”)为一保,数保为一联保,保下10户为一甲。但由于日伪只能控制县城和部分据点区,故“保甲连坐”制未能真正实行。

民国30年(1941年),抗日民主政府于县下划分,清丰县辖7个区,顿丘县辖5个区,卫河县辖5个区。民国33年(1944年),顿丘县大部境域并入卫河县,卫河县下辖7个区。民国38年(1949年),卫河县大部境域并入清丰县,清丰县下辖柳格区(一区),六塔区(二区),仙庄区(三区),马村区(四区),古城区(五区),韩村区(六区),固城区(七区)和城关镇。未几,城关镇改为第一区,原一区(柳格区)改为第八区。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

1952年,区下设乡,全县共设118个乡。

1953年,划韩村、古城两区各一部分,增设阳邵区(九区)。

1955年11月,撤区并乡,将原来的9个区撤销5个,保留二区、三区、七区及九区,另设3个农村工作队;原有的小乡由115个合并为51个。

1956年9月25日,将区和工作队全部撤销,全县划分为36个乡:库韩村、韩村、刘庄、大屯、孟村、双庙、柳格、士子元、骆家、朱娄、仙庄、西阳町、赵娄、大元、巩营、王什、古城、固城、潘生、张田娄、城关、吴家村、大流、佛店、乜城、马村、杨家、宅刘家、孟固、卫河、沙河、六塔、乜庄、汉寨、夏村、朱堡寨。

1957年10月25日,将36个小乡为17个大乡:六塔、瓦屋头、巩营、仙庄、马村、乜城、大流、古城、大屯、韩村、固城、王什、柳格、双庙、阳邵、纸房、城关。乡下设294个集体农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1958年8月,全县实行“人民公社化”,17个乡合并建立为13个人民公社,公社下辖生产大队,大队下辖小队(生产队)。1962年3月,再分建为17个人民公社:城关、柳格、双庙、六塔、瓦屋头、仙庄、巩营、马村、高堡、大流、纸房、古城、阳邵、大屯、韩村、固城、王什。公设下设519个生产大队,3588个生产小队。

1984年元月,改公社建制为乡、镇制。城关公社改为城关镇,其他16个公社改为乡。大队改为村委会,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

1986年1月,划王什、固城、柳格3个乡各一部分增置马庄桥镇,全县共设18个乡镇,514个村委会,711个自然村,4691个村民小组。

1996年11月17日,瓦屋头乡改制为瓦屋头镇。

2000年,全县行政区划分为城关镇、马庄桥镇、瓦屋头镇、柳格乡、双庙乡、六塔乡、仙庄乡、巩营乡、马村乡、高堡乡、大流乡、纸房乡、古城乡、阳邵乡、大屯乡、韩村乡、固城乡、王什乡18个乡镇,下辖514个村委会,3613个村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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